请假、销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公司章程及湖南中信高新咨询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假期定义
一、带薪年休假;
二、事假;
三、病假;
四、婚假;
五、丧假;
六、产育假;
第三章 请、销假
员工出现第二章情形,必须填制请、销假报告单(后附)交(传)至集团办公室,集团办公室经办人员报各线主管领导批复后方可休假。批复信息由集团办公室经办人员负责通知当事人。
交(传)、回复请假报告单可以运用当面呈交、微信、QQ等方式。
第四章 带薪年休假
凡我集团员工在本集团任职5年-10年的,可带薪休假5天;任职10年-15年可带薪休假10天;任职15年以上的可带薪休假15天。带薪休假10天以上的,最多可分开三次休假,一次性休完的,公休假期中间的法定节假日亦计算在公休假期内。
第五章 假期奖惩规定
一、婚假、丧假、产育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假期;
二、事假:员工当年第一次请事假,2天内不扣工资(津贴),2天以上按天(工作日历日)计扣工资(津贴)。
日工资(津贴)=月工资(津贴)总额÷当月工作日
年累计超过10天事假,则扣发100%全年奖金
注:如下按情况不记事假(需提交证明,证明形式:相关书面通知、个人定位信息)
1.参加家长会;
2.照顾生病住院直系亲属10天内;
3.清明祭祖1天(如国家不调休时);
4.其他经董事长批准的特殊事由。
三、病假:员工当年第一次请病假,5天内(含5天)不扣工资(津贴),5天以上按天(工作日历日)计扣工资(津贴)的50%。中间有公休假、节假日不计算在内
计扣工资(津贴)公式同上;
年累计超过30天病假,则扣发50%全年奖金;
年累计超过60天以上病假,则扣发100%全年奖金。
第六章附则
一、绩效挂钩工资奖金纳入单个项目考核。
二、集团属下各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三、各线领导定义:
造价公司:第一层部门经理、第二层总经理、第三层集团董事长;
管理人员、会计公司、评估公司:第一层人事经理、第二层主任会计师/分管领导、第三层集团董事长。
四、各线领导应尽职尽责,杜绝员工长期离岗不报现象。
五、请、销假报告单附后。
六、本规定从2019年4月22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