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遵章守纪是职场应有的规则。劳动纪律和健全的考勤制度既是内部管理的一项基本措施,也是考核劳动出勤率、工作效率、计算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的必要依据,同时是适应市场规律,充分体现“奖勤罚懒、鼓励先进”的分配原则的需要,为此根据集团下属各公司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
1.集团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制定的劳动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离职守。
2.员工在上班时间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不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或聊天,不要影响他人工作。上班时间不准饮酒、下棋、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上网追剧、外放音频刷小视频、不在办公室吸烟,不准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员工在工作岗位必须坚持文明办公。着装要整洁、得体,仪表端庄,精神振奋,讲究卫生,不允许穿拖鞋到办公室。
4.员工要爱护集团财产,对破坏集团财物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根据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二、请假销假
1.集团员工除规定节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均须事先请假,假满后须及时销假。未办理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满仍未销假、续假或有虚假隐瞒者均按旷工处理。
2.员工在请假获准后,必须将其工作妥善安排,委托同事代理或请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派人代理,不得影响工作。若未妥善安排而影响工作者,应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时,应向总经理(主任会计师)说明事由及预定返回时间,报请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外出,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外出不能按期返回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申请续假未被批准的,其超假的时间视为旷工。若因病或交通阻塞等原因超假,应提供有关证明,否则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5.请假分为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育假、丧假等六种。
6.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向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或董事长报告,并由委托人代办请假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总经理(主任会计师)请假需经董事长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经总经理(主任会计师)和董事长二级批准;其他员工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总经理(主任会计师)和董事长三级批准。
(2)请假时长:半天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需经部门经理、总经理(主任会计师)和董事长三级批准。如不按以上规定请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病假(超过五天)需有医院证明。
三、假期规定
(一)婚假
员工结婚一般按国家规定休婚假。婚假期间视为出勤,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二)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一般按国家规定休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享受福利待遇。
2.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的休假,为了保护母婴的健康,产前假不得推至产后休息,超过的假期按事假对待。
(三)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三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另加路程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四)病假和医疗期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根据其个人在本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时间的医疗期。医疗期,具体规定如下:
本企业工作时长 | 医疗期 |
三年以内 | 一个月 |
三年至六年 | 两个月 |
六年以上 | 三个月 |
2.在医疗期内休病假基本工资发50%。
3.经集团和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规定鉴定确定为工伤的,集团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般一次不得超过2天,全年不得超过10天。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因报考集团急需专业资格申请备考假由集团董事长酌情审批。
四、考勤制度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抓好本部门的考勤及请休假工作,集团定专人为考勤员,负责集团的日常员工出勤统计工作。员工出勤记录以门禁刷脸记录为准并以此作为计发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奖惩的依据。
五、考勤规定及处罚办法
凡出现下列情况均按本规定予以记录在案:
1.迟到、早退、串岗、擅离职守
(1)集团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以旷工半日论。
以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
2.旷工
集团员工未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员工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基本工资、津贴;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视为未经集团批准自动辞职,本人承担自动辞职后的法律责任。
六、本规定由集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于2019年4月修订。